經安全檢測,此網站為安全網站,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!

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 - 身心障礙者

一、服務對象: 15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,且有就業意願與工作能力並設籍或居住新北市者。 二、服務項目: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分以下四種模式 (一)一般性(競爭性)就業服務: 指身心障礙者具工作能力與就業意願,可進入一般職場工作者。

www.esc.ntpc.gov.tw

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